今天在月光博客看到这个 《国内域名注册服务停止对个人开放》
想法很多。但是不能去说。转载一部分吧不是全文。
12月9日晚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就手机网络色情进行了系列访谈,晚间节目主题为《失控的域名》,指责工信部CNNIC对于域名的注册缺乏监管,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存在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其保证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实名制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在遭到央视点名批评后,中国域名监管机构CNNIC处罚了三家域名注册服务及代理机构,并在官方网站接连发出数则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而最新公告规定,从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起,个人用户没有资格进行域名注册。
该公告要求用户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用户由于无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因此也没有资格进行域名注册。这也意味着,个人用户在未来将无法在国内注册域名。
对于个人网站用户来说,我以前就说过不要在国内注册域名,现在是彻底无法在国内注册了,中国的域名注册服务辛辛苦苦发展了十多年,现在一夜回到解放前,在广电的强势进攻之下,工信部可谓一败涂地,现在连个人用户都无法在国内进行域名注册了,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性的倒退了。
附:CNNIC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
为了提升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现通知如下要求:
1、用户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认真审核用户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我中心,并保留书面申请资料。
3、自域名提交在线申请之日起5日内我中心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或域名申请材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该域名将予以注销。
4、以上要求自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起施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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